計畫經費:
(一)補助計畫期間為1年至3年,臺菲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(本部補助單件計畫經費每年新臺幣60萬為上限),惟實際核予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。另我方計畫主持人與菲方研究人員研擬共同計畫時,請連同「原計畫」擬提供合作內容及經費,併入本次申請「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」經費後,列為我方合作計畫經費總數。
(二)本部補助我方「擴充加值」經費項目包括:國際合作主持費(主動增核)、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、赴國外差旅費等,不包含管理費。
(三)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本部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。
補助期程:
自2020年10月1日,至2021年9月30日(此為第 1 年,多年期類推;本項臺菲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,僅得為12、24或 36個月)。
計畫重點:
(一)生物醫學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Biomedicine)
(二)環境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Environment)
(三)綠能(Green Energy)
(四)人類安全/國防(Human Security / National Defense)
(五)新農業(New Agriculture)
(六)循環經濟(Circular Economy)
(七)奈米技術(Nanotechnology)
(八)智慧機械(Smart Machinery)
(九)生物技術與製藥(Biotechnology and Pharmaceuticals)
對象/資格:
(一)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。
(二)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、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,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。
聯絡方式:
科技部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張華維
電話:+886-2-2737-7151
Email: hwchang@most.gov.tw
相關資訊請詳見:https://www.most.gov.tw/folksonomy/rfpDetail?l=ch&article_uid=9b253bcc-f1c6-4a57-8147-9d4ca6a37b8a